时至1998年初,小王与D继续过着“傍秘”生活。他们同床异梦,王居心叵测,D哪里知道更加严峻的事件正向她袭来。
1998年1月23日,这是春节前的一天,当晚10时许,王洪忠按照与其兄密谋的计划来到D居住处与D佯睡,因门销已坏门未反插,等待着其兄王洪普的到来。
深夜,即24日零时许,席梦思床上二人在朦胧中只见一戴墨镜、用围脖捂住脸的男子持一把西瓜刀冲入该居室,用刀顶住D前胸喝道:“把钱拿出来!”此时D已没有散放的钱,D辩解说:“没钱。”歹徒扬言:“没钱我扎死你!”好汉不吃眼前亏,D只得把存有42000元人民币存折的存放处告知凶犯,王洪忠佯装不知,帮助D解脱困境,并借助电视昏暗的光线,按D说的位置从衣柜抽屉一角将该存折找出交给D。歹徒责令D写密码。D在惊恐中没有忘记“调虎离山”,她在歹徒威逼下只得在存折写了所谓的密码。歹徒得手后即消失在夜幕中。至此这一持刀蒙面入室抢劫结束。
王洪忠佯伴事主D一同报了案。
二王因填写密码不对取不出钱,才知是假码,为销赃灭迹将该存折焚毁。
1998年春,在京无所事事的二王新结识了原籍老乡李某和庞某,为满足他们奢侈生活的欲望竟结成犯罪团伙,预谋起抢劫作案来……
王洪忠对同伙说:宣武区菜市口过街天桥附近有一家名叫“金波碧浪”的浴池,昼夜24小时开放,收款台只有一名小姐值班,有可趁之机。这恶狼般的四人便垂涎欲滴地急于到该处作案。
1998年4月20日下午2时许,上述四人商议:当晚到菜市口“金波碧浪”洗浴中心进行抢劫。
晚10时30分许,四人将事先准备好的匕首、菜刀、铁棍、车支子等凶器和作案工具各执一件,由板井村90号乘公交车来到菜市口,在该洗浴中心附近游荡、窥探,伺机下手。因时间尚早,他们未敢轻举妄动,转而去吃夜餐,准备在夜深人静时卷土重来。
21日凌晨1时30分许,陶然亭派出所民警带联防队员巡逻至陶然亭公园北门时,发现这四名外地男青年行为不轨,盘查中发现该四人随身携带匕首、菜刀、铁棍、车支子等,有作案嫌疑,且身份不明,即带回派出所继续审查。二王及这抢劫团伙的罪恶嘴脸败露了,转宣武分局预审处审理后,四名团伙成员均被依法裁决刑事拘留后逮捕、起诉。
在预审室里,王洪普、王洪忠等人在铁的事实面前供述了他们自1997年春季来京后抢劫、盗窃犯罪的行为。犯罪嫌疑人将受到法律的严厉惩罚,而事主D也将在“傍家儿”的道德舆论谴责中吸取教训。